2009年11月23日

地價稅風雲:四部曲(The End)

等了幾天,昨天收到稅務機關的道歉函,這些人真的很欠罵。

我又沒有申請更正,是要求更正才對吧! 定型稿連主旨都不改…辦事真的很不用心!


雖然錢不多,2500元也可以吃一頓大餐了!

今天下午市長信箱也有回覆,重點在第一項:

一、經查您所有本市文山區XXXXX地號土地,本處文山分處已於97年1月3日以北市稽文山甲字第xxxxxx號函核准自97年起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惟因未更正電腦檔,本處文山分處於98年11月13日以北市稽文山甲字第xxxxxxxxxxxxxx號函復,已辦理退回97年溢繳地價稅計2,500並加計利息及檢附更正後之98年地價稅繳款書1份,造成您的困擾,深表歉意。

(吼~未更正電腦檔就可以發文啊?!一定是某個關卡沒做完才會這樣!絕對不會只有我這個案例,而且稅單上並沒有寫明稅率,只有在背面註明計算方式,設計很爛的繳稅單!)

11/12申訴,11/18收到市長信箱回覆,速度還算可以,也得到滿意的答覆,應該說我的要求都有做到,待收到支票確認金額後,事情就可以告一段落了!沒收到支票就再打去1999罵一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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