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8日

地價稅風雲:首部曲

這個故事說來話長,且聽我慢慢道來

話說2007年底辦完交屋手續後,為免夜長夢多,在12/31最後一天到文山區戶政事務所辦戶籍遷入和變更地價稅稅率,如果不辦的話,土地是依一般稅率千分之十課稅,因為遷戶籍的關係,連身份證都一併換了,所有事情在當天都辦好,只差地價稅沒辦法當天收到通知。

2008年年初收到地價稅依住家用稅率千分之二課稅的來文,我把它連信封一起收到抽屜放好(這種東西一般人應該看過就丟了吧?!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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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底收到稅單,住址卻寄到老家,雖然覺得很奇怪,也沒去追究,請家人寄上來後就當個好市民繳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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